什么才是最好的辩护词?

时间:2020-08-26 10:38:00来源于:瑞辉律师事务所

作者:瑞辉律师

当事人希望自己的律师始终站在自己的角度为自己出谋划策,为自己的罪责辩解,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法官为了节省庭审时间,希望律师基于明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发表意见,并且尽可能的简洁。

那么,当事人爱听的辩护词是最 好的辩护词吗?法官爱听的辩护词是最 好的辩护词吗? 

显然都不是,辩护词怎么可以依据某个人的个人喜好来书写!

 

辩护词如果结合情、理、法发表,无非以下三种:

1. 仅有法律与证据,没有情感辩护的辩护词;

2. 仅有情感辩护,没有法律与证据的辩护词;

3. 既有法律与证据,又有情感辩护的辩护词。

 

毋容置疑,律师是最理性的职业群体,如果失去理性,专业将无力施展。但是,任何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都离不开情、理、法的纠结,要解开这种纠结,基于对人 权的尊重,使之在刑罚前获得全面的辩护救济、获得心灵的开释,律师带有情感的辩护也正常不过。所以在法庭上,如果律师的情感辩护是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梳理,是可以帮助被告人从纠结中解脱出来,平静地接受刑罚的。

 

最 好的辩护词应该是结合案件的实际需要,将情、理、法说透的辩护词,既有法律与证据,又带有情感理性,而且发表在法庭上,而不是网络。我们不能用情感辩护替代法律之辩、事实之辩、量刑之辩,反之亦然。“将法律和道德彻底分开的做法,以及将法律和道德完全等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脱离了法律与证据的辩护词是没有力量的,苍白的,而脱离了情感辩护的辩护词是机械的,没有温情的。

很多人在抱怨这个时代太过于功利,同时自己也在因为忙碌和种种琐碎而开始变得冷漠,不愿意主动付出,然而每个人心中都有柔软而温柔的一处,每个人都渴望着温情。同样地,人们希望法律不应该仅仅是冰冷无情的,也希望法官在特殊的裁判中留有情面,做出一个法与情完美结合的判决。

 

作为律师,其辩护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不是为了当事人开脱罪责,而是希望自己的当事人获得公正的对待与处理。

咨询瑞辉律师事务所

Consult ReaIfair law firm

*请认真填写信息,我们会尽快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