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瑞辉律师事务所自2008年成立以来,即使用商标如下: 以区分律所专业服务,表达真诚服务客户,真实保护客户权益之精神,追求正义为职业目标。 现本律所成立18周年,为与时俱进,防止假冒侵权行为,自2026年5月12...
“钦果9号”(曾用名“钦蜜9号”) 新品种维权敬告函 未经授权许可生产、繁殖或者销售“钦果9号”(曾用名“钦蜜9号”)繁殖材料、收获材料的单位及个人: 西番莲属“...
近期,异地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向本律所核实反映:有一位陈姓人自称是“广东瑞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以电话及微信与其洽商合作,意图收取该公司财产。该公司向本律所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 为此,本律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