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中须防范的发票类犯罪_企业法律顾问为你解答

时间:2021-11-03 12:03:00来源于:瑞辉律师事务所

作者:温新旺律师

 

一般情况下企业少交、欠交税款,企业可以向税局补缴税费,但是如果涉及到发票作假、虚开发票,可能就会涉嫌到犯罪。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以及专业刑事案律师,笔者在此普及一下刑法上的发票类犯罪,供企业及管理者参考学习,以防范企业发生经济犯罪。


发票类犯罪,规定于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中,所以该类犯罪本质上属于危害税收征管犯罪范畴,是企业或企业主应当避免的经济刑事犯罪行为。如果发票违法行为并不以脱逃税款或骗取税款为目的且事实上未造成少交、欠交税款或骗取税款,则仅属于发票违法行为,不能一概以发票犯罪论处。严厉打击发发票犯罪行为,是目前将“以票控税”作为主要的税收征管方式情况下,保障发票合法合规使用是确保税款征收到位的重要手段。


目前发票类犯罪常见的有以下几种罪名:


一、虚开发票犯罪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2、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3、虚开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指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弄虚作假的手法填开发票的行为。虚开的行为方式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
三种虚开发票犯罪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只设定了罪状,没有另外规定定罪情节;而虚开发票罪规定了定罪情节,即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虚开发票罪。即三种虚开发票犯罪中,刑法更着重打击前两种虚开发票犯罪。


二、非法出售、非法购买发票犯罪(真发票)


1、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 ;
2、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3、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八条。


领购发票应当依照相关的发票管理规定向税务部门申请,发票的领购条件及领购数量都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可以说在传统的税务管理方式下,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企业领购发票的频率及数量,判断企业的经营情况,从而推测缴税规模。所以就有一些企业铤而走险,向需要发票的企业出售多余的发票。出售行为非法,购买行为亦非法。
需要特别注意,根据牵连犯的原理,如果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出售或虚开的,则以非法出售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前面所述的发票犯罪是针对真发票而言,下文将对假发票犯罪进行归纳。


三、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犯罪

1、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八条;
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发票由税务部门指定印刷厂印制,并套印税务监制章。刑法所指的非法制造包括伪造和擅自制造。出售非法制造行为属于非法制造行为的必然延续,因此刑法在同一条文中设定了选择罪名。


四、购买伪造的发票犯罪

即,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刑法只规定了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其他伪造的发票不构成购买发票罪,如果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出售的,根据刑法牵连犯原则,分别按虚开犯罪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理。


五、持有伪造的发票犯罪

即,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刑法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此处所称的发票,指各种发票,包括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和伪造的其他发票,根据文义解释,伪造的发票不包括擅自制造的发票。


六、盗窃、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认定

从刑法的角度而言,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纳税义务实质上是对国家的一种财产性债务,以票抵税,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这种债务,因此,发票被认为是一种财产性凭证,属于刑法中财产的范畴,所以,刑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属于盗窃罪,而以欺骗手段骗取上述发票的,按诈骗罪论。
从刑法条文规定来看,发票犯罪中的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解释中规定,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和其他发票。但,刑法罪名中的发票是指所有发票还是其他发票,应当根据对应条文理解界定。比如:虚开发票罪中的“发票”,指其他发票;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中的“发票”是指全部种类的发票。


上述笔者作为专业刑事案律师依据刑法对发票类犯罪的总结,虚开、非法出售、非法制造(伪造)、出售非法制造(伪造)、持有伪造的发票,均可能涉嫌相应的罪名,而非法购买、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涉嫌构成相应罪名,而非法购买、购买非法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发票的行为,该购买行为是否涉及其他犯罪,根据刑法具体规定判断;另外根据刑法牵连犯理论,如果购买后虚开或出售的,一般应按虚开或非法出售发票犯罪处理。

以上发票类犯罪,严重的刑罚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甚至没收财产。单位构成犯罪的,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按上述刑法规定处罚。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提醒大家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除了往来款项规范清晰外,发票的管理与使用也是相当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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