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法律思维

时间:2015-10-18 02:57:00来源于:瑞辉律师事务所

      作者:瑞辉律师

      互联网+和双创(创业、创新)时代,商业模式(投资模式、经营内容、经营模式、盈利模式)的创新是必须。大陆法系国家除了《宪法》根本法以外,很多法律规定是根据社会与经济的发展需要而制定或修改。也就是说法律法规会根据客观现实的条件进行不断修正,或者为引领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修正。换句话说,很多社会秩序管理的法律手段是置后的。例如,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到认缴的法律规定,还有民间借贷的利率从同期贷款的四倍修改为年利率24%至36%的司法解释。所以,互联网+时代必将催生更多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正,大众创新也同样会催生法律法规的制度与修正。

 

       互联网+是一种新的商业概念,创新者必然触及陈规、突破陈规,甚至徘徊于法律边缘,铤而走险,否则,不突破就不可能创新。于是,很多富有冒险精神或者富有创新理念的投资者、创业者在互联网+时代,创新商业模式是自然而然的。在情理看来,创新的商业模式只要利及于社会大众,本身是经济社会进步的表现,应当受到欢迎,但法律的置后或法律底限的不可逾越,让诸多符合情理的创新模式让人猜测不已,更让创新者、参与者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例如:滴滴快车等诸多打车软件、P2P互联网借贷融资平台、微信商城连锁销售分配等。曾经有快车司机问我:“你们是律师,为什么也喜欢用快车软件?你们觉得我们是非法运营吗?”我每次回答:“我们欢迎更便捷的服务,在我们看来,的士司机和你们是一样的。至于涉嫌非法运营与否,我的钱是支付给平台,平台给我开发票,不是你们司机收我的钱,你们是给滴滴平台打工。”尽管我大胆地认为,这种商业模式不违法,但举目相望,有多少个滴滴快车、专车司机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呢?还有P2P互联网商业模式,停业的、倒闭的、跑路的、涉嫌犯罪的有很多,正常运营的也很多,捷足先登者或许有入袋为安,盆满钵满,但后续接手者伤痕累累,被坑被害不在少数。所以,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商业模式,需要法律承认,同时也应受到法律约束与调整。

 

       虽然立法在某种程度上的置后与创新是一对矛盾,但不等于要停止创新,相反,紧随时代发展步伐,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出新的商业模式才符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旨,才是强国之举。但是,创新不等于可以无视已有的法律规定,我行我素,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是要对法律有所敬畏与了解,使商业模式合情合理合法。

 

       近期,向我咨询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法律风险的越来越多,主要是在创新的商业模式如何不触犯非法集资、集资诈骗、非法经营、传销等,我从宏观上提出如下法律思维供大家参考:

       一、商业模式(经营内容、经营模式、盈利模式)是否给企业带来利润点,是否具有可持续经营特点。任何商业模式,必须以盈利自保为前提,没有盈利点的商业模式,或者放大投资者或消费者的回报利益,基本出发点是为了短期融资圈钱,对投资者极不负责,对社会消费者也不负责。没有可持续性,无法实现投资者或消费者的预期,极易发生涉嫌集资诈骗的法律风险。

 

       二、商业模式实现的载体是产品与服务。所以产品与服务是否真实,来源是否可靠,质量是否有保障,服务可否实现,这些必须重点考虑。即使是互联网+时代下的商业模式,也同样需要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产品与服务为内容。一切抽象的概念或者没有质量保障的产品与服务,可以颠覆商业模式的任何神话,特别是用互联网+的模式,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产品是商业模式的核心,质量是产品与服务的灵魂,设计商业模式,一定要在产品及质量上做足功夫。互联网+时代的商业模式创新,往往是灵机一动,然后转成概念,但最终的落地可行靠的是产品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广告法等,以及各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对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只有从严不会从轻。

 

       三、在资金投入方面不可盲目,应事前充分预算,并做好延续的准备。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有创新,但不一定都是蓝海。可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目的,也可能需要经过一定时期的维护与推广,虽然省去了传统商业模式的诸多资金投入环节,但依然需要相应的资金支持。一旦前期没有做足预算,或者执行途中难以为继,很有可能引发投资人或消费者因无法实现预期的投诉。所以,商业模式的设计应当客观,求真务实,量力而行,不可盲目放大,自欺欺人。

 

       四、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在设计及执行时,应当对回笼的资金进行有效管控,合理化的使用。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一旦成功,资金流迅猛而至,此时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理智管理或理性投资。首先必须确保已有的商业模式持续发展,其次再考虑科学的再投资或再分配,并提前制定相应的规章。很多P2P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启动时并没有想过要跑路,但在商业模式成功后,对资金的管理失控,如:挪用资金、无度挥霍,或者乱投资,导致困境重重,引发各种刑事风险。

 

       五、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设计与执行,必须考虑对执行团队的管理。不可以放任执行团队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处理好团队利益分配与拉人头获取报酬的矛盾,从而避免例如传销的法律风险。

 

       以上是宏观地对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法律风险思考,带有普遍性。但针对具体的商业模式创新必须从微观处进行论证,依据法律和时代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法律风险防范,鉴于具体的商业模式涉及商业秘密,故不再此列举。总之,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的创新应当勇于突破,但不能没有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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